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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9章 文书上的秘密


  李跃身上可能负有刑案?我脑子里一下子浮现出,李跃被胡其权搀扶着来到我面前,哭唧唧的样子。他那张白嫩的脸,三句不离工作的讲述,能背出老婆号码和身份证号。

  这样一个人,我怎么也把他和刑案联系不在一起。

  故意伤害?侵占财务?欺诈哄骗?

  对了,应该是经济犯罪,作为设计师的李跃,应该是黑了谁的钱,或者是恶意违约之类的情形吧。

  可想来想去,我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,这些情形,都构不成刑事犯罪。

  我在心里猜测着李跃这个“负案待查”的案,究竟是什么样的案子。又和他刚才所讲的故事一对照,更加觉得不可信。

  秦勇、郭震生他们对我的一番数落,也算是点醒了我。

 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,讲给别人听的话,都是说些好听的,冠冕堂皇的,而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,或者是对自己不利的,是只字不提。

  归根结底,还是自己太嫩了些。

  心性就是在这样的磕磕磕磕绊绊中,不知不觉成熟起来的。

  我继续翻看着李跃的档案,也想从档案资料里,核实李跃的吸毒情况。在吸毒成瘾认定书上,我找到了关键的字眼。

  “李跃因吸食麦角酸二乙基酰胺致幻,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。”

  果然,这家伙还是吸毒了。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,对自己心里居然还抱着李跃没有吸毒,的念头,而感到荒谬。

  我这样的念头,还真有几分可笑,怪不得秦勇、郭震生他们要数落我。

  这些档案文书,都是收治时,经过所政管理科细致查验的,公安机关也不可能随随便便,就敢在执法的事情上做手脚。

  我自己也是身穿警服的人,却总是对公安机关存有怀疑,真该打!

  角酸二乙基酰胺,这种毒品,倒是真的很少见,起码现在听到这个名字,我还要认真思考一下,才能大概和实物联系上。

  我拿着李跃的《吸毒成瘾认定书》,总感觉什么地方怪怪的,好像少了点什么。可看了半天,也没看出什么端倪,在一大堆文书里,好像也没显出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来。

  我手上丝毫不停,按着内网系统的条目,一项项将档案材料里的内容输入电脑。整个办公室里,每一台电脑面前都坐了一个人,除了啪啪的键盘敲击声,没有一个人说话。

  初次录入内网系统的,其实只包括姓名、年龄、民族、吸食毒品种类等这些关键的信息,整个内网系统,其实囊括了非常多的类目,都需要以后找戒毒人员慢慢调查收集,然后再补充完善。

  比如吸毒年限、吸食方式等,都是需要通过谈心谈话才能了解到的。还有就业情况,家庭成员等等信息,这些信息一经录入内网系统,就将永久保留。

  只要输入人名,或者身份证号,就能够查询每一个戒毒人员的相关信息,系统还会按照我们需要的字段,生成统计表,便于我们查看。

  据说目前司法系统的内网,正在尝试和公安系统的内网做数据共建。我们在内网系统录入的信息,以后会被同步到公安系统中去。

  现在的公安系统里,就已经能够完整记录每一个居民的相关情况。就拿吸毒这件事情来说,一旦被查获,相关信息被记录在内网后,就相当于是打上了一个标签。

  一查验身份证,就能立马知道,这个人是否有被查获的吸毒史。

  第一次见林雨桐的时候,他们就是在酒吧进行临时检查,用查验身份证的方法,来快速筛选,现场有没有曾经被查获过的吸毒人员。

  如果有吸毒史,就会要求立马尿检,和有吸毒史同桌的人,也会被要求一起尿检。

  李跃的档案资料十分单薄,只记录了简单的信息,没有看见既往吸毒史材料,也没有犯罪前科材料。录入完毕,又核对了一遍,我就放到了一边。

  我翻开下一个人的档案材料,就是清清爽爽,没有看到类似“负案待查”这样的字样,也说明了李跃的情况,真的比较特殊,也属于个别现象。

  手里的档案,是一个叫做庆贤的人,吸食冰毒成瘾......

  我查看着庆贤的《吸毒成瘾认定书》,又生出了不对劲的感觉。

  “庆贤因吸食冰毒成瘾,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。”

  我认真看了一遍庆贤的认定依据,总感觉和李跃的不太一样。我拿出李跃的成瘾认定书做对比,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感觉奇怪了。

  李跃的认定书上,没有成瘾两个字,而庆贤的认定书上,写的是“吸食冰毒成瘾”。

  不仅是庆贤的文书上这样写的,其他戒毒人员的文书,也是“吸食某某毒品成瘾”这样写的。可为什么偏偏李跃的没有呢?难道是疏忽大意写漏了?

  《吸毒成瘾认定书》是格式化的文书,是提前打印好的模板,关键信息处留白,办案民警手写补全。每一份执法文书,都是需要两个以上办案民警签字的。

  不可能是写错的,就那么几个字,公安系统的文书,斟字酌句,十分严谨。这样写肯定是别有用意。

  从字面意思来理解,其他戒毒人员是吸毒成瘾,被执行强戒。而李跃,难道仅仅是因为第一次吸毒,或者吸毒没有成瘾,就被执行强戒了吗?

  这不符合法律规范呀!

  吸毒人员第一次被查获,一般情况下,都是行政拘留,或者责令社区戒毒,不会马上采取强制措施,除非有其他证据,能够证明这个人吸毒时间很长。

  吸毒人员第二次查获,才能因为教育之后不悔改,认定为吸毒成瘾。当然也有其他情形,比如说社区戒毒期间违反社区戒毒条例,不按时接受尿检等,同样会被要求强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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