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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武大郎娶亲


 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阎婆惜的想法恰好跟白胜的想法不谋而合。白胜也是急于处理老虎的尸身的,当然,他这样想绝不是为了要吃老虎肉。

  总是抬着一头死虎赶路当然不行,不说在这深秋季节时间长了虎尸会变质腐烂,就说这抬着老虎招摇过市未免太过刺眼了,白胜一心只求一路平安到达汴梁,当然不能如此引人注目,吓着老百姓无所谓,引起各路盗贼的注意就麻烦了。所以说连夜处理虎尸还是很有必要的。

  用了一夜加一个白天,经过剥皮,剔骨,熏制等工序,将虎尸处理完毕,第三天启程,于当日申时来到了清河县城,在白胜的计划里,他们一行人将在清河县城住宿一夜,明日出城再折而向南,就此走上通往开封府的路径。

  一行人与马车沿街行走,正欲寻找一家上好的客栈时,忽闻一阵吹吹打打的鼓乐之声传来,阎婆惜掀开了马车厢帘,说道:“这是有人娶亲了。白郎,我们去看看热闹好不好?”

  阎婆惜到了嫁龄之后就跟了宋江,宋江却没有给她嫁娶的仪式,因此对别家女子出嫁格外羡慕,也在情理之中。

  白胜本来不想凑热闹多事,但转念想到阎婆惜对他很是不错,也就答应了下来,反正眼下也没有找到客栈不是,就去看一眼又有何妨。

  的确,这一路走下来,阎婆惜为了解决他的麻烦也没少尽心尽力,尤其是在朱仝率兵追捕他的时候,阎婆惜曾经说过要与他死在一起,这句话已经深深打动了他的心,即使他不想将阎婆惜娶为正室,他也早已经把阎婆惜视为了自己的家人,不然他有什么必要去杀西门庆?

  那鼓乐的来处距离并不遥远,只往前走了十几丈,就看见一户富贵人家的院门口拴着一头披红挂彩的叫驴,那鼓乐声正是从这座院落中传出的。阎婆惜探着头看见后不免有些轻蔑:“这新郎官儿也是个穷人,连个花轿都请不起,只赶了驴子来接新娘子。”

  “新郎官在哪里?我怎么没看见?难道是进入女方的家里了?这不合规矩啊。”李清照也从车厢探出头来看热闹,且与阎婆惜讨论起来。

  “哈哈……”郭盛听见两个女人的对话后笑出了声,指点道:“那新郎官应该是在弯腰鞠躬吧,上身被驴身子给挡住了,你们看那驴肚子下面是不是有六条腿?”

  李清照和阎婆惜闻言定睛一看,果见那头驴的四条腿中间还有两条人腿。

  白胜在一旁打趣道:“郭兄此言差矣,怎么是六条腿?我明明看见七条腿。”

  郭盛和李阎二人均感诧异,唯有阎婆惜反应最快,白了白胜一眼道:“相公你真会说笑,那分明是一条驴鞭,也能算作一条腿的?”

  说话间一行车马已经到了那户人家门口,却见那头驴子的后面站着一个矮子,形貌甚是猥琐,穿了身粗布衣裳,连同头顶的发髻算在一起,也没有驴背高,李阎等人不禁面面相觑,啧啧称奇,这是新郎官么?世上怎会有如此矮小的成年男子?

  白胜却是吃了一惊,他当即就能断定,这人必然是武大郎了,却没想到刚刚来到清河县就赶上了武大郎娶亲。

  武大郎娶亲,娶得是谁?那还用想么,必定是潘金莲啊!

  刚想到此处,却听见那大户人家的庭院里传来一阵凄厉的哭喊,往院子里看去,只见院子里站了十几个仆人打扮的汉子,个个低头垂目,显得这户人家颇有势力。

  随着哭喊的声音越来越大,有人厅堂里走了出来,却是两名健硕的仆妇挟持着一个凤冠霞帔的新娘子,脸上蒙着红盖头,看不见模样,只能看见这新娘子正哭得昏天黑地、死去活来,身体左右挣扎,双腿乱踢乱踏,似乎极不情愿走出这座院落,但怎奈那两名胖大的妇人力量十足,只拖得她脚不沾地的往外行来。

  这就是潘金莲了吧?命运对她太不公平了,看她哭成这样,说明她是绝对不想嫁给武大郎的,是谁这么霸道,要强行把这朵鲜花插在牛粪上?这不是焚琴煮鹤么?

  不知怎的,一种强烈的同情从白胜的心头涌起,后世人们都说潘金莲放荡淫乱,可是哪个美女嫁了武大郎这样的丈夫能够甘心?嫁了这样的丈夫,哪个美女能不劈腿?换句话说,假设潘金莲嫁的是一个英俊潇洒的男子,日后她一定会出轨么?

  同情心一起,白胜就忍不住要多管闲事,怒道:“太不像话了!这不是强娶民女么?”

  这句话出口,却引得李阎二女不以为然,李清照不禁问道:“强娶?你何以这样认为?”

  白胜道:“你没见这新娘子哭得凄惨么?那肯定是不愿意嫁了,既然她不愿意嫁,那么这个三寸丁就是强娶!这还用问?”

  阎婆惜却摇头道:“相公你错了,但凡女子出嫁,就没有一个不哭的,因为要离开养育她的父母了,所以哪怕在心里美出花来,面子上也必须要哭,不哭就是不孝!是会被街坊邻居戳脊梁骨的。”

  白胜摇头道:“你说的这些我懂,但是你看看这位新娘子,她像是你说的那种哭法么?若是依我看来,她都有死的心了!”

  “倒也是,寻常出嫁的女子还这的没有这样哭的。”李清照有些认可白胜的观点了,回想当初她出嫁的情景,所谓的哭也不过是将手帕伸到红盖头里面去做做样子罢了,至于有没有眼泪,擦没擦眼泪,别人又怎会看见?

  阎婆惜却仍然坚持己见:“那也不能证明这个新娘子不愿意嫁啊,她怎知新郎官如此猥琐?她又不可能提前看见新浪的模样……”

  阎婆惜这番话是有道理的,按照古时的规矩,正常情况下,在成亲当天以前,出嫁的女子与迎娶她的丈夫是不应该见过面的,新婚当夜洞房花烛时分,才是两人的“初见”,无论好坏、满意与否,都没有推翻重来的机会了,俗话中所谓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就是这个道理。

  当然,有些人家为了避免真的嫁了狗或者娶了鸡,提前也会认真盘问媒婆,尽量将媒人嘴里的夸张成分过滤掉,得到一个较为客观真实的评价,然后再决定是否婚娶。

  几人正讨论着,忽见院中厅堂里走出一个财主模样的老者,高声喝道:“还不赶紧把她给我扔出去?这贱人之前还答应的好好的,看见新郎官就变卦撒泼!哼哼……嫁与不嫁是你一个贱婢说了算的么?真是笑话!”

  “就是!”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妇人随之出现,站在那土财主旁边帮腔,“今天你是嫁也得嫁,不嫁也得嫁!出了这个门就不许再回来,省得你这狐狸精在我家里害人!”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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